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

空調技師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冷凍空調工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冷凍空調或冷凍空調原理或冷凍空調工程或冷凍空調系統設計或冷凍與空調、熱力學或冷凍空調熱力熱傳或工程熱力學、熱機學、機械製造或製造學、流體機械、機械設計、自動控制或控制工程或電動機控制、氣壓液壓學、電工學或電工原理、工業配電、電力電子學、機械材料或工程材料、熱工學、噪音與振動、冷凍工程學、空調工程學、環境工程或環境空調工程、熱傳學或熱傳工程學、給水排水設備、通風工程、機電安全、冷凍空調自動控制、冷凍工程與設計、空調工程與設計、冷凍空調設備與系統修護、流體力學、潔淨室設計或潔淨室設計空調或無塵室設計、食品冷凍或食品冷藏、運輸冷凍空調等 學科至少五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五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冷凍空調(原理)、熱力學、流體力學、冷凍工程與設計、空調工程與設計等五學科中至少三科,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冷凍工程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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